隨著國人對生死的話題不如以往忌諱,在生前安排自己身後事的觀念,也愈來愈被廣為接受。1992年國內殯葬禮儀服務業就紛紛引進在歐美行之有年的「生前契約」,鼓勵消費者依照個人需要,為自己或家人提早規劃身後事。只要與業者簽訂契約,並預先付費,承辦的公司將來就會依契約內容,提供殯葬禮儀的服務,好讓家人在悲傷之餘,不需煩憂處理喪禮的事宜。

由於過去殯葬相關資訊較為貧乏,消費者通常認為死者為大,對業者漫天喊價多半就默默接受,若能提早思考身後事,較能杜絕此類情事發生。然而,台灣的殯葬業者良莠不齊,生前契約的交易糾紛仍時有所聞。如果想要買生前契約,應該要注意哪些事情呢?

1. 合法生前契約業者必須具備「一定規模」

殯葬管理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銷售生前契約的業者,必須符合「一定規模」的條件。所謂「一定規模」,是指必須是殯禮儀服務業、實收資本額要新臺幣3,000萬元以上、經會計師簽證確定最近3年內平均稅後損益無虧損、服務範圍須設置專任禮儀服務人員且有經銷商者應先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備、具備主管機關認定的生前契約資訊公開及電腦查詢系統、提供符合內政部標準且經主管機關備查的定型化契約等6項條件。

消費者只要到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網(http://mort.moi.gov.tw/),在上方「多元查詢」的「合法生前契約業者查詢」,就可以找到目前符合「一定規模」條件業者的名單,以及合法的經銷商,如果向這些政府核可的公司購買,才會較有保障。內政部為確保生前契約業者是否符合「一定規模」,也要求地方政府定期進行查核,並依查核結果更新名單,因此建議消費者應先上網確認後,再考慮是否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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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禮俗Part3,這裡替大家將殯葬禮俗會用到的專用詞語整理起來與說明,如果有遇到不太懂的,也歡迎詢問喔!

 辭土 人來到世間要往生時,感天謝地,亡者到最後一口氣、
腳踏地、坐著喝一口水,家人就說:某某人你賺錢回家,
身體都健康好了。然後把杯子摔破,表示家人不會承接此疼痛。
 搬舖 要往生之人要搬離原本之床鋪,放在大廳、男左女右。
 始哭 亡者剛往生時之八小時內不得哭泣,否則亡者之靈走不開。
 哭路頭 女兒未來得及趕赴見最後一面時,回家之半路就需哭爬進娘家。
 吊九條孝簾 亦即現之圍棺布幔。
 喪服

有六服(男子穿時由左至右,女子穿時由右至左)
 1、麻:死者之子女、媳婦、長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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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傳家生命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感謝函

我要感謝在此服喪期間,給予我們很多的幫助,
在每個細節步驟不厭其煩的一再解說與提醒,
也非常有人性化的替家屬者最省錢不浪費資源又可完善的處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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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傳家 - 客戶心得與感謝函 - 5.jpg  

致 傳家生命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感謝函

我要感謝在此服喪期間,將家屬視如家人般的貼心服務還被那些婆婆媽媽助念團當成家屬在大太陽下呼來喊去,做雜事,真是倍感貼心與感動。

爲感念 台南服務處-柏仲 的服務

特致專函以表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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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傳家~台中服務員 宏嘉 及小寶 小巫等...

感謝你們在六月份貼心協助,
我們家人完成了婆婆最後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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